【公告】114學年度第2學期專科部學生辦理休(退)學申請程序
一、申請程序:至本校首頁/行政單位/教務處/表格下載/學籍異動相關申請文件,下載並列印休(退)學申請書,親自或委託親友須附委託書至學校辦理休(退)學相關手續。
二、申請期限:115年2月2日至115年6月18日。
三、申請休(退)學時間及學雜費退費基準如下。(退費基準之日期,以申請書送至註冊組核章之日期為準)
(一)2月2日-2月13日:免繳費;已收費者,全額退費。(新生、轉學生須完成註冊繳費)
(二)2月23日-4月2日:學雜費退還三分之二。(開學日(含)後須先完成註冊繳費尚可辦理休學)
(三)4月7日-5月15日:學雜費退還三分之一。
(四)5月18日-6月18日:所繳學雜費,不予退還。
四、期末考試開始後,不接受該學期之休(退)學申請。(114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辦理休、退學日期為115年6月18日,以申請書送至註冊組核章之日期為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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