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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第1學期棄選週期程公告

自114年11月3日(一)08:00至
114年11月7日(五)16:00止!

依「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學生選課及加退選要點」第十九條規定:學生因學生學習能力等特殊因素,得於期中考前一週內申請,每學期限退選一科為限,必修課若需棄選,請任課老師述明讓學生棄選理由,並經科主任同意方得送至課務組棄選。

貼心小叮嚀:
棄選前請先到學務處查詢缺曠課情形,以免事後無法銷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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