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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2學期棄選週期程公告

113-2學期棄選週期程公告

自114年04月07日(一)08:00至
114年04月11日(五)16:00止!

依「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學生選課及加退選要點」第十九條規定:學生因學生學習能力等特殊因素,得於期中考前一週內申請,每學期限退選一科為限,必修課若需棄選,請任課老師述明讓學生棄選理由,並經科主任同意方得送至課務組棄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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